2010年12月25日 星期六

10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報導

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新聞稿               99.12.24
10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報導
10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准考證 99 年 12 月 28 日寄發
100 年 1 月 14 日公布試場分配表
【本中心訊】10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之考生准考證將於民國 99 年 12 月 28 日寄發。
集體報名者,寄交報名單位轉發報名考生;個別報名者,逕寄給考生。若考生遲至民國
99 年 12 月 31 日仍未收到准考證或領取通知時,集體報名者,請洽代辦報名單位;個別
報名者,請以本中心電話語音(02-23643677)查詢。
本中心提醒考生:准考證上之姓名、身分證號、性別、考區及相片等 5 欄資料,請考
生務必詳加確認,如與報名原填資料不同而須更正者,請於民國 100 年 1 月 6 日前,向本
中心更正重製。集體報名者一律交由代辦報名單位彙整,個別報名者請依准考證附聯之「考
生資料核對注意事項」辦理。
准考證務請妥為保存,考試時考生須憑准考證入場;准考證上,除考生個人資料及考
試地點外,切勿書寫其他文字、數字或符號,以免違反試場規則。
准考證如於考試前毀損或遺失,應於考試當日攜帶考生身分證(或居留證、護照、駕
駛執照、全民健康保險卡之一)及二吋相片一張,向各考(分)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,
本中心不再印發;准考證僅供考試時使用,考試結束後不再補發。
本測驗之試場分配表及詳細地點於民國 100 年 1 月 14 日公布,登載於本中心網站
(http://www.ceec.edu.tw/)並提供網路及電話語音(02-23643677)查詢,歡迎考生多加利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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